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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筑牢基层治理防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21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在司法局指导和监督管理下,为司法行政机关日常运转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司法警察身份。
二、招聘人员岗位
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14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10人。分配岗位为:马鞍司法所1人,黄岭子司法所2人,营城子司法所2人,河源司法所1人,二道司法所1人,伊丹司法所1人,小孤山司法所1人,三道司法所1人,新兴司法所2人,莫里司法所1人,靠山司法所1人。
社区矫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7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3人。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伊通满族自治县常住户口(2026年6月30日之前户籍在伊通县内);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1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应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无重大交通事故;
(六)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现在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在报名前未解除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优先聘用条件:
1、法律、心理、社会工作、计算机、政法类专业毕业人员;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心理咨询师证等相关资质。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07月09日—07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及费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报名费60元/人。
3、报名地点:县社区矫正中心一楼(自来水道南老应急楼)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招聘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
(7)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二)笔试
通过审查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和最低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需提交属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前科劣迹证明。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如考生均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公示
1、经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八)岗位分配
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分配按总成绩排名先后自主选岗。正式定岗后,严禁私自调换岗位、擅自转岗;凡不服从统一岗位分配者,一律取消本次聘用录用资格。
五、聘用方式
被聘用的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与县司法局委托的合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间,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因违反规章制度、失职渎职造成脱管漏管、违法违纪、健康状况等不适应岗位的,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履职表现及年度考勤情况,综合确定是否续签。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工资数额按照吉林省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享受少数民族县30元/月补贴。社会保险参照《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 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报名咨询电话:15665913456。
本公告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6年7月1日